检方建议改判田永明死刑 再审未当庭宣判
2026-01-23
HaiPress
检方建议改判田永明死刑 再审未当庭宣判!1月21日,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庭审于中午12时结束,未当庭宣判。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先生表示,他们的诉求得到了重视,检方也认为一审、二审量刑过轻,建议法院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9月,田永明因强奸赵某某被判刑。刑满释放4个月后,田永明持刀报复赵某某被刘铭富劝阻,随后连续捅刺刘铭富,并追撵捅刺赵某某,导致刘铭富死亡、赵某某轻伤,之后潜逃近20年被抓获归案。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裁判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决定对本案启动再审。检方建议改判田永明死刑 再审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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